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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土地流轉中農民財產權益受損

  ■ 觀察傢

  安徽省進行農地流轉試點,從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的角度來說,具有示范意義。但該省一些地方的具體土地流轉過程中,行政色彩非常明顯,有與農民爭利的嫌疑。

  近日安徽省決定在全省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有媒體將此解讀為"農民可以買賣宅基地",對此,安徽省國土廳有關人士表示,這是對文件的誤讀,文件中稱之為"可以流轉使用宅基地",並非是"買賣"。

  媒體之所以如此關註這個問題,是因為農村土地是農民唯一所擁有的最有價值的資源。而在過去二十多年中,農民在土地收益分配中所占比例之小,是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重要因素之一。針對這一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提出的三點政策指向顯得非常重要:建立和健全城鄉發展的一體化體制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

  這三點中最核心的是農民財產權。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任何做法的前提原則是不但要確保農民的財產權不受損害,而且要增加農民的財產權。我們可以從這個角度去觀察和分析安徽省在農村土地流轉上的做法。

  迄今為止,安徽省在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信息上並不具體詳細,僅就現有獲知的信息,我可以做這樣的分析:首先是土地確權是為確認農民財產權所作的先置性工作,值得肯定。沒有確權,難以分清財產歸屬。

  再者,土地流轉是財產權實現的重要形式。但是,土地流轉需要有公平、平等和合理的機制。首先是產權所有者是自願的,而不是被強迫的,包括行政強迫、暴力強迫和欺騙性或引誘性強迫等;其次,要有一個信息透明、公平合理的交易環境;再次是對不當、違法行為有獨立的、公平的制裁和懲罰機制。目前來看,這些條件和機制安徽省還並不具備。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安徽一些地方的具體土地流轉過程中,行政色彩非常明顯,不少農民並不願意將土地流轉給公司或大戶,當地官員卻說是:"宣傳力度不夠......需要做大量工作。"尤其需要註意的是,該省提出"力爭到201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面積占承包耕地50%以上",這是典型的運動式土地流轉或者土地流轉運動,很容易傷害到農民的財產權益,顯然不符合中央的政策要求。

  我非常贊同三中全會的提法,即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益,但是,現在很多地方的做法卻違背這一點,甚至哪間銀行信貸利率最低信貸年息出現假借中央的名義而行侵害農民權益之實,這在過去的十多年中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當務之急是,要從土地法和土地政策修改上去落實三中全會的精神,讓農民在法律上真正能擁有對土地的權益。在現有的土地法律框架中農民是非常弱勢的,根本不具備自主的產權和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而地方政府卻具有強勢的甚至不受任何約束的土地處置地位,因此,在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中農民的利益往往就會被忽視和侵害。這就是我們要高度警惕各種在土地上以為農民增收、推動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之名行與農民爭利之實的做法的根本原因。

  □王春二順位設定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光(學者)

新聞來源http://bj.house.sina.com.cn/news/2013-11-15/080124958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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